综合医院装修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合理进行功能分区,洁污、医患、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,并应避免院内感染风险;
2 建筑布局紧凑,交通便捷,并应方便管理、减少能耗;
3 应保证住院、手术、功能检查和教学科研等用房的环境安静;
4 病房宜能获得良好朝向;
5 宜留有可发展或改建、扩建的用地;
6 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;
7 对废弃物的处理作出妥善的安排,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、法规的规定。
8、院区出入口不宜少于2处。
9、在门诊、急诊和住院用房等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。
10、太平间、病理解剖室应设于医院隐蔽处。需设焚烧炉时,应避免风向影响,并应与主体建筑隔离。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。
11、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:
12 充分利用院区地形布置绿化景观,宜有供患者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;
13 对绿化、景观、建筑内外空间、环境和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等做综合性设计。
14、病房建筑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卫生间距要求,且不宜小于12m。
15、在医疗用地内不得建职工住宅。医疗用地与职工住宅用地毗连时,应分隔,并应另设出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