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基本设施
1、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m2,布局合理,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阻碍设计要求。设有开展全科诊疗,护理,康复,健康教育,免疫接种,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等工作的专门场所。
2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,居民要求,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,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m2。提倡设立观察床、康复病床、老年护理床、临终关怀床等。
3、具备开展社区预防、保健、健康教育、计划生育和医疗、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,以及必要的通讯、信息、交通设备。
至少拥有下列设备:接种器材、妇女健康检查器械、儿童体格测量用具、健康教育基本设备、康复器械、抢救床、氧气瓶、氧气袋、洗胃器、电动吸引器、呼吸球囊、气管插管、针灸器具、B超、心电图机、X光机、化验三大常规必备器材、药品柜、无菌柜、高压灭菌设备、紫外线灯、床单元设备、出诊设备、资料柜、电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、电话、BP机、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。
4、至少配备用药品和18类急救药品,每类急救药品至少配备1种。
急救药品类别目录见附件部分。
科室设置
1、预防保健科:设计划免疫室、妇女保健室、儿童保健室、健康教育室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室等。
2、全科医疗科:设急诊室、全科诊室、治疗室、处置室、观察室、康复等。
3、药房、化验室、X光室、信息资料室等。
4、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适当设置。